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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确保受灾群众入冬前入住安全居所

来源: 作者: 时间: 2020-08-20    浏览量: 3308    [ 关 闭 ]

◎ 倒塌房屋重建政府补助户均2万元,损毁房屋修缮政府补助户均0.2万元


◎ 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等4类对象全部纳入今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灾后倒塌房屋重建和损毁房屋修缮工作,确保11月底前完成倒塌房屋重建和损毁房屋修缮加固,确保受灾群众入冬前全部入住安全居所。


据了解,倒塌房屋重建和损毁房屋修缮工作要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原则,把灾后倒塌房屋重建和损毁房屋修缮与水利建设项目、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结合,尊重农民意愿,量力而行,保障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充分调动受灾群众建设家园的积极性。资金方面,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具体来看,倒塌房屋重建政府补助户均2万元,损毁房屋修缮政府补助户均0.2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等4类对象全部纳入今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同时,各地要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和老少病残孤等困难群体倒塌房屋重建和损毁房屋修缮支持,切实防止因灾返贫致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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